李佳琦申請注冊的聲音商標“Oh my god,買它買它!”被駁回。
12月10日,據(jù)資料顯示,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曾于今年4月7日申請注冊的“oh my god,買它買它!”聲音商標被駁回,12月4日該商標被下發(fā)駁回通知。對于是否還會重新申請這一聲音商標,截至發(fā)稿,李佳琦方面暫未回應。
該商標申請注冊號為45217353,申請日期為2020年4月7日,國際分類為廣告銷售。該商標摘要顯示,本件商標以李佳琦人聲念出“Oh my god,買它買它!”。
值得一提的是,網(wǎng)紅帶貨主播李佳琦為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股東之一,持股49%。該公司第一大股東為美腕(上海)網(wǎng)絡科技有限公司,持股比例51%,這正是李佳琦所在的公司。
工商資料顯示,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,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,法定代表人為戚振波,他同時也是美腕(上海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經(jīng)營范圍包括電子商務(不得從事增值電信、金融業(yè)務),服裝、箱包、鞋帽、皮革制品的銷售,企業(yè)形象策劃,企業(yè)管理咨詢等。
今年4月,李佳琦方面回應稱,此商標系保護性注冊。
我國的《聲音商標形式和實質(zhì)審查標準(試行)》顯示,一般情況下,聲音商標需經(jīng)長期使用才能取得顯著特征,商標局可以發(fā)出審查意見書,要求申請人提交使用證據(jù),并就商標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征進行說明。
至于李佳琦為什么申請聲音商標失敗,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:
1、由于聲音商標是近年才被列入的新商標,目前審查經(jīng)驗還不充足,到目前為止申請量也只有百余件,對于商標申請者來說也產(chǎn)生了一定挑戰(zhàn)。
2、從《商標法》角度,李佳琦的聲音商標原本就具有多重爭議,主要是顯著性上。在商標顯著性方面,盡管李佳琦的聲音在一些群體里具有辨識度,但申請里提及的“語速較快、音調(diào)較高的成年男子的人聲”,并不一定在大眾中具有可識別性。雖然李佳琦的申請被駁回,但是被駁回的具體原因卻還未被披露。
關于聲音商標,我們生活中最記憶深刻的就是騰訊QQ的消息提示音,和諾基亞的開機鈴聲。其實不光這些,譬如某些軟件的開啟音效,各種廣告音樂,也屬于聲音商標的一種,大家對這個應當要有所了解。
值得注意的是,除了聲音商標“Oh my god,買它買它!”以外,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還注冊了不少“奈娃家族”的圖形商標,多數(shù)的申請狀態(tài)為“等待實質(zhì)審查”。
來源:細軟知識產(chǎn)權綜合澎湃新聞、輕塵新娛樂、億邦動力網(wǎng)